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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出台意见大力推进司法公开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作者:人民法院报 代贞奎

     3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二十条措施,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切实发挥“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作用。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大力推进庭审公开。在大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方便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法院工作。制定庭审直播规定,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法院网等媒体进行庭审图文直播。组织庭审考察学习、庭审技能竞赛,提高庭审技能和水平。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告知当事人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充分保护当事人申请回避权。公开程序性审判、执行信息。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推进审判进农村、企业、学校活动;大力推进听证公开。做好公开听证工作,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及时组织听证。对重大执行事项,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建立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对社会关注案件的被告人进行减刑、假释时,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大力推进审务公开。做好互联网站改版工作,充实司法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借力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公开举报监督、查询咨询、办公电话,在本院互联网站开展“在线法律咨询”。设立院训标志,培育重庆五中院的精神内核。